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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划拨1200万元作为农家乐和乡村游扶持资金
   今年新疆旅游局从旅游资金中划拨1200万元作为农家乐和乡村游扶持项目专项资金,补贴20个乡村游示范村、10个乡村游示范乡(镇),3个度假基地,2个乡村游示范县、150家优秀星级农家乐和乡村游示范点。
    凡获国家旅游局和自治区旅游局命名的乡村游示范村将每个补贴10万元;示范乡(镇)或度假基地补贴15万元;示范县补贴30万元,优秀农家乐和乡村游示范点每个补贴5万元。
    据悉,为了进一步推动农家乐产业化和乡村游示范工程的实施,为确保自治区重点民生工程科学顺利地进行,根据自治区旅游业“十二五”发展规划安排,“十二五”期间全区将建设不少于5个示范县、10个度假基地、30个特色乡镇、60个示范村、1000个星级农家乐,形成特色旅游小城镇、乡村度假区、专业旅游特色村互动协调的乡村旅游发展格局,乡村旅游将成为全区旅游经济的新亮点。
    目前各地已从自治区及地、州、市旅游局批准的三星级以上农家乐中,推荐出一批乡村游扶持项目(包括:乡村游示范县、乡、镇、村和度假基地)。这些农家乐均为能体现当地特色,有一定代表性的农家乐,其在投资经营、纳税、解决就业以及年接待量和一次集中最大接待量方面业绩佼佼。
    自治区旅游部门从2011年开始扶持农家乐发展,当年给予60家星级农家乐每家5万元的资金投入共300万元;2012年又投入500万元改造新建了100家星级农家乐的后堂及卫生间。